石油化工实验室的建设要求涉及多个方面,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、功能性和环保性。以下是石油化工实验室建设要求的具体内容:
石油化工实验室
1.工厂宜设一个中心化验室,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分折化验项目宜统筹考虑,避免重复设置,必要时,可设置装置化验室。
2. 中心化验室的功能设专应以工厂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组成、产品结构方案以及下列任务为主要依据:
a.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生产控制分析;
b.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检查;
c.进厂原料、辅助材料、添加剂、催化剂及化学药品质量规格分析;
d.分析用标准溶液的配备;
e.分析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。
3.中心化验室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60、GB 50016、GB 50984有关化验室的布置规定,且应远离振动、噪声、电磁干扰的场所。
4.中心化验室宜独立设置,不宜与中心控制室、办公楼合建一栋建筑物。
5.中心化验室建筑物宜南北朝向。
6.中心化验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石油化工厂的分析内容、仪器设备配置和辅助需要等因素而确定。辅助房问总使用面积不宜超过化验室分析房间总使用面积的一半。
7.中心化验室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。
8.中心化验室的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GB 51245的有关规定。
9.中心化验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消火栓和相应灭火器,且应符合GB 50116、GB 50974和GB50140的有关规定。
10.中心化验室的特殊排鼓物,如固体废弃物、废液及废弃的油样,应哈类集中收集,定期运走进行处理;含有重金属的固体废物、过期试剂以及含有剧毒、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的废液应交予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理。